•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70/2021-00013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武司字〔2021〕14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相关阅读: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常武司字〔2021〕14号
 

各司法所,局各科、室、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能。因人事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健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  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铁军  副局长

严  征  党组成员、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

吴晓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巢鸿鹰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熊  琦  办公室主任

单晓律  政治处主任

刘饮海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吴晓虎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邵亚治  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郑  喆  行政复议应诉科(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王明锋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刘国芳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陈华明  武进公证处主任

陈叶华  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巢鸿鹰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

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排查安全生产矛盾纠纷隐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解工作。

(四)听取本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五)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六)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

(七)研究解决本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和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组长

由局长担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副组长

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督查所分管科、室、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研究提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建议。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3.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检查督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5.沟通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重要文稿起草。

(四)办公室

1.负责局办公大楼及其附属设施消防、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管理。

2.负责本局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

3.负责局网络安全、保密保卫、警车使用和停放安全管理。

4.在局机关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强化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安全意识。

(五)政治处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议题,专题研究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听取区局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汇报。

2.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指导监督我区所辖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因安全生产可能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增强我市干部群众安全法治意识。

(八)社区矫正管理科

1.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教育,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和政策,提高法治安全意识。

(九)行政复议应诉科

1.承办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2.配合区有关部门,协助指导检查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十)公证律师管理科

1.指导我区所辖律师事务所、武进公证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2.指导监督各律师事务所、武进公证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审查。

(十一)各司法所

1.负责本所安全生产管理。

2.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3.参与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参与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调解。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各主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