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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区部分2020年、2021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21-0010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21〕93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21-12-08 发布日期: 2021-1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调整我区部分2020年、2021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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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区部分2020年、2021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武住建发〔2021〕93号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责任单位:

       2021年以来,我区先后分三次分配和下拨了2020年、2021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共计902万元(详见武住建发〔2021〕34号、55号、64号文),其中,“长沟河西侧启动区地块改造项目(人民路以南)”共计分配下拨226.23万元。

       因“长沟河西侧启动区地块改造项目(人民路以南)”2021年未能按计划实施,经研究,决定将“长沟河西侧启动区地块改造项目(人民路以南)”分配下拨的资金226.23万元调整到“江理工片区改造项目”,请相关项目责任单位配合做好下拨资金的调整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将226.23万元于2021年12月15日前上缴至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帐号1105021209000129049  开户行 工行湖塘支行),区财政收到后拨付至江理工片区改造项目。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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