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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赵春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索 引 号:
MB0014090/2021-0110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产生日期:
2021-11-23
发布日期:
2021-11-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赵春梅
相关阅读:
关于赵春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根据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执2169
号之十二
的
执行裁定书
(2021)苏1323执2169
号之十一
的
协助执行通知书
证号为20162012358 、20162012358-1号的
不动产证
(原权利人赵春梅,坐落为常州市弘建壹品花园4号车库29号),
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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