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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叶俊雄、肖香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索 引 号: MB0014090/2021-007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产生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7-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叶俊雄、肖香梅

相关阅读:

关于叶俊雄、肖香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1)苏0402执恢146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及
(2021)苏0402执恢146号之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证号为01100684、 01100684-1, 01100685、 01100685-1号的房产证及相应的土地证(原权利人叶俊雄、肖香梅,坐落为长虹路88号D9幢31、 32号),
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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