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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叶俊雄、肖香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索 引 号:
MB0014090/2021-007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产生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7-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叶俊雄、肖香梅
相关阅读:
关于叶俊雄、肖香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1)苏0402执恢146
号之二
的执行裁定书及
(2021)苏0402执恢146
号之一的
协助执行通知书
证号为01100684、 01100684-1, 01100685、 01100685-1号
的房产证及相应的土地证
(原权利人叶俊雄、肖香梅,坐落为长虹路88号D9幢31、 32号),
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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