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坐落于横山桥镇创新花苑丙单元301室未能收回的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0000222、土地证号为武国用(2006)第1210161-23号)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