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2021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参建各方及全行业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解常州市空气质量指数脆弱的特殊情况和严峻形势,全力支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2、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精准防治。各建筑工地项目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82号)要求,积极申报豁免工地,统筹兼顾扬尘防治和施工保障。
3、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拨付和核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标准化图集》(V1.1版)、《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区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的通知》(武住建发〔2021〕30号)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等文件规范要求,编制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案,配备自动冲洗平台、移动冲洗、自动喷淋系统、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等设施;落实施工围挡、场地硬化、裸土覆盖、实时保洁、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扬尘防治措施并每日记录台账;定期维护在线监测、视频监控、雾炮、喷淋、冲洗平台等设施;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申领、进场报验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上报我局建管中心。
4、武进两个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要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扬尘长效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时刻绷紧扬尘防治这根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台账,该覆盖的裸土必须覆盖、该开启的喷雾必须开启、该清洗的车辆必须清洗、该洒水的路面必须洒水,坚决做到不让泥上路,不让尘上天,确保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杜绝被生态环境部门督查通报的现象。
5、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一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加强夜间巡查、双休日、节假日巡查,做到“查工地必查扬尘”。二是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在建工地实施动态考核,对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问题突出的项目,采取停工整改、诫勉谈话、扣除企业信用分、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四是根据《2021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因扬尘防治控制不力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工地取消省市标准化文明工地等申报资格。
6、各地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辖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检查力度,按照《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2021〕14号)要求,执行联动监管机制,对属地项目(含受监及非受监)实行网格化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制止,涉及扬尘污染违法需要立案查处的,移送至相关行政处罚机构。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