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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21-00011
主题分类: 科技、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科发〔2021〕12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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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武科发〔2021〕12号
 

各科室、科创服务中心: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为主线,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统一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科牵头协调,各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细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局主要领导通过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

(二)参加开展“安全工作进企业”活动。局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落实。同时,各相关职能科室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上门走访等形式,指导帮助对象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认真贯彻《武进区2021年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打造武进区“五进”试点单位,以试点为牵引,对照《武进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示范标准(试行)》,探索形成安全宣传“五进”武进模式,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常州应急”APP、常州市安全文化体验馆、常州气象科普馆、“武进应急”公众号等平台载体。

(四)。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奖竞答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等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六)开展重点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传,聚焦危化品、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宣传展示我区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政策方针、目标任务,营造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提升活动实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各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媒体优势,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

(三)强化典型示范。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报送本单位的特色活动和典型做法。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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