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科创服务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科学技术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规范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健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结合我区科学技术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局所属各单位、局科室职责分工,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创新安全监管体制,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矛盾隐患,有效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纠纷,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武进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督促指导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
(四)听取本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五)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六)协助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研究解决科学技术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婷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副组长:欧毅华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坚远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建忠 办公室主任
李俊贤 发展规划科科长
周伟忠 高新技术科科长
方 亮 产学研合作科科长
金宏平 对外发展与人才科科长
周 泽 科创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欧毅华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科学技术产学研合作科,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
五、局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和科学技术所工作职责
(一)组长
由局长担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副组长
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督查科室、科创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1. 研究提出局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建议。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3.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 检查督促局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5. 沟通协调成员、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重要文稿起草。
(四)局办公室
1.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协助局办公大楼及其附属设施消防、用电、用水等安全管理。
3. 负责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
4. 负责局网络安全、保密保卫安全管理。
(五)发展规划科
负责牵头协调安全生产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
(六)高新技术科
协助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产学研合作科
负责督促指导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
(八)对外发展与人才科
承办武进区人民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
(九)科创服务中心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六、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局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年度或阶段性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落实工作分工和责任分解。
(二)局领导小组按分管工作职责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与分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中心所涉及工作职责范围、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必要时,对检(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因工作需要调整局领导小组成员、科室、中心时,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调整通知。局领导小组成员、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变换时,不改变原定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