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孙大雁同志任社会事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伟蕙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