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武进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市民政局、区司法局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武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顺利完成。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法治社会建设深化之年、法治乡村建设关键之年。为持续做好“八五”期间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武法宣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武进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实际相结合,与民政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坚持为民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推动各级民政部门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各级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意识,增强全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增强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努力形成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工作对象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新进程。
(三)实施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武进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认真落实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推进民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快法治民政和现代民政建设步伐。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普法教育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普法活动,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按照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各项业务、治理创新、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凝聚普法工作强大合力。
4、开拓创新,注重实效。针对新时期民政对象范围广泛、需求多样的特点,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形式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民政宣传在促进全民守法中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科室 (单位)重点学习内容,推动民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特别要结合民政“解决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利”的职责,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民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充分融入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各类民政业务培训,多样开展民政工作人员民法典教育培训,重点做好离婚冷静期的宣传执行工作,便利人民群众。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和执行者。
(五)加强学习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学习宣传民政领域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社会组织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
社会救助方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等。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
区划地名方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
养老服务方面:《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彩票管理条例》、《收养登记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
三、工作重点
(一)找准普法工作着力点
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两次。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以干促学的实际效果,提升领导干部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年终考核述法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坚持“全员覆盖”,加大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入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关的通用法律知识和业务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民政系统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申请行政执法资格和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推进网络在线学法和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学习,适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
三是着眼“全民守法”,在民政服务对象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民政工作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在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工作中,广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志愿者和各类社会组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其依法维护权益、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丰富创新普法宣教平台
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不断丰富创新民政普法载体形式。着力打造“网、台、报、窗、坛、栏”六位一体的宣教平台。要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加强微信、公众号等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发布民政法规政策信息;有效依托武进电视台、武进日报民政专版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依托便民服务场所等创办固定法治宣传设施,摆放法治宣传册,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民政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实际组织观看法治电影、法律书籍阅读、法治书画创作、民政普法读物编写等法治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三)开展各类普法宣教主题活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握清明节、重阳节、12.4宪法日、12.13公祭日及法律法规新颁布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让民政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民政;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每年深入村、社区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同时,利用民政自身资源,帮助社区建立法治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法治宣教队伍,指导社区开展公益法治讲座、居民法治论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打造管理有序、文明祥和新社区。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培育打造典型品牌。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本部门依据上级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结合民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在民政系统营造浓厚的普法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科室(单位)应结合区民政系统普法“八五”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度法治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
3、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区民政局根据统一部署,对各科室(单位)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表彰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检工作,做好相关台账资料,配合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成立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2、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各科室(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区民政局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奖惩激励等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表扬。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局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部门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加强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学以致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在法治培训、法治宣传、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各科室(单位)要及时落实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专职法治宣传干部队伍。加强民政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新晋职人员、新录用人员的学法培训,以新颁法律法规及民政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业务培训与法治培训相结合,实现民政系统全员法律知识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