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有关部门、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的能力,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养老服务环境,特制定《常州市武进区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降低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果断处理,积极处置的原则;积极主动和及时、合理处置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供养及服务老人的安全防护能力;
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应急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陆俊阳 副局长
成 员:陈志见 养老服务科科长
倪 艳 办公室主任
韩世勤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科科长
堵启明 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陈宇勇 社会救助和捐助中心主任
蒋立群 婚姻登记处主任
蒋丽华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杨亚红 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主任
韩小强 殡葬管理所所长
徐叶虎 武南殡仪馆馆长
孙永灿 横林殡仪馆馆长
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由陈志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相关事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四、防范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事故资料数据库。
要针对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养老服务机构逐一进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重点建立有关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
各镇(开发区、街道)特别是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平时要对老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患于未然。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不购买变质和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4.冬季要加强特困供养和服务对象的取暖安全,检查取暖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5.保持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6.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7.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8.勤洗勤晒衣被,防止病毒侵身。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在床上吸烟等。
10.加强厨房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禁止在不安全地方生火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如发生老人争吵,应及时规劝教育,防止发生打架斗殴。
12.遇雷霆、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要让老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加强对菜刀、镰刀、锄头等利器工具以及农药、消毒液等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及中毒事故。
14.建立和完善请假制度,管理人员每天要清点人数,防止老人走失现象发生;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防止外来暴力侵害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15.建立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五、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镇(开发区、街道)及区民政部门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四懂、三会”:
四懂:
(1)懂得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2)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懂得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懂得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会:
(1)会报警(报警按钮119);
(2)会使用灭火器材;
(3)会组织人员逃生。
3.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销子;
(2)握管子;
(3)压把子;
(4)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养老机构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救助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镇(开发区、街道)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如发生治安案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及时报110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2.迅速向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民政部门报告,由镇(开发区、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3.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4.养老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如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最快时间赶到老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养老机构防汛应急预案
如养老机构在汛期发生被淹事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以最快的时间赶到老人所在房间或现场,判断被淹的状态,了解周边和汛期发展状况,采取措施,避免老人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2.迅速向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民政部门报告;
3.及时对防汛情况进行分析,如养老机构无法继续居住,尽快通老人家属,并联系镇(开发区、街道)防汛安置部门;
4.妥善转移老人,有条件的老人当面转交至家属,由家属进行安置,无法联系家属的将老人转移至政府安置点,并派专人对老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老人安全渡过汛期。
(七)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其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民政部门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向镇(开发区、街道)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维稳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镇(开发区、街道)、区民政局和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本预案由武进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八、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