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有关部门,各养老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安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扎实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为契机,聚焦养老服务领域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时段,按照排查全面覆盖、消防全面达标、场所全面监管、短板全面补齐的要求,通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攻坚时间及范围
排查整治时间:2021年6月-2021年9月。
排查整治范围:全区养老机构。
三、攻坚内容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规定,每年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宣讲,宣讲活动要有印证材料,归档备查。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养老机构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在机构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主要负责人、安全员佩戴“红袖章”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开展情况要如实记录并形成培训档案。
4.落实重点工作责任。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职责,要组织动员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隐患自查、举办一次安全培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清洗一次油烟道、维护一次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落实“三自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二)攻坚排查相关内容。
1.查设施。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房屋建筑是否安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报警系统、呼叫按钮、燃气管道、电梯是否组织定期维修测试,大功率电器、电器线路是否规范使用放置,监控摄像、安全标志是否安装使用。同时要全面统计实际使用情况。
2.查场所。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内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场所是否远离居住区域;要排查养老机构内的环境是否卫生、空气是否清新、绿化是否合适、硬件设施是否损坏,确保老年人住得舒心。
3.查饮食。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食堂是否统一管理、采购是否合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品采购及蒸饭环节是否健康、食堂是否清洁、食品是否变质、生熟是否分装、留样是否执行、消毒保洁柜和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是否配备并登记使用。同时,要排查机构的药品使用及管理是否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的规定。
4.查制度。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是否完善,安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出入登记制度和值班员巡查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定期召开,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完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查服务。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是否全面,医疗护理、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功能是否提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工作人员上岗是否持证、服务态度是否积极等。
6.查整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督查整治,确保在自查自纠阶段内能及时整治的全部整治到位,不能及时整治的,应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不能按期整治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四、攻坚安排
本次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从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20日-3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对照攻坚内容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措施,6月底前将落实方案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卓,电话:86310919。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7月1日-8月15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第一时间通知辖区内养老机构,严格对照攻坚内容,逐条逐项健全完善,形成工作台账,每项工作都要有开展痕迹和材料印证。以各镇(开发区、街道)为单位,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找出本地区养老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集中消除重点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关停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确保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8月16日-9月15日)。区民政局成立现场督察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由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各地进行督查检查。根据前阶段排查整治整改情况,集中进行督察督办,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治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各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整治实施到位、整治成效提升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总结提炼落实主体责任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辖区内机构学习借鉴和全区推广。要坚持长效机制,将此次攻坚成果在机构内部持之以恒的贯彻落实。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将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报养老服务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卓,电话:86310919。
五、攻坚要求
(一)要压实安全责任。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抓细抓实,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业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围绕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明确职责清单和兜底清单,确保问题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督促所有养老机构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百日攻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主动靠前一步,积极协调当地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整治的科学性;要引入多元监管力量,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群众参与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检查,弥补自身力量不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对通过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提请研究解决。
(三)要加大整改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整边改、整改结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达不到安全底线要求、整改无望的,该关停要坚决关停,决不姑息迁就。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