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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26/2021-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2021〕4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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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民〔2021〕4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民政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按照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现代民政要求,区民政局制定了《2021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武进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市民政重点工作部署。2021年,武进区民政局将站在新起点谋求新突破,围绕区委区政府“争先奋进年”工作主题,以实现民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为主要工作任务,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为武进争当全省现代化建设排头兵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作风教育、廉政教育、政德教育,以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用好各类红色资源,组织开展党史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党建与业务在政治功能、组织管理、方法举措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着力提升民政特色党建工作品牌,打造富有民政特色的“党支部名片”。

 3.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标本兼治,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4.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上级各项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新修订的省、市低保工作规程,调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

5. 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城乡统筹、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2021年7月起,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制定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三、健全优质养老服务体系

6.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完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引导和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引导专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稳步增加养老床位总量,到年底,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总床位的比例达到75%以上。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对现有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资源进行升级改造,全区建成4个符合《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标准》的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所符合《江苏省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促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通过养老机构举办护理院或内设医疗机构,成为医疗保险或长期护理(照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方式,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水平。全年完成礼嘉镇敬老院、洛阳镇敬老院护理院建设的申报和审批,全区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

7.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做好居家重点人群的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及困难老人购买涵盖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内容的“养老服务包”。加强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居家上门服务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落实,逐步扩大接受上门服务老年人数量和范围,接受上门服务老年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不低于22%。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参与,依托区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不断强化各镇(街道)布局建设的集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居家上门服务、培训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逐步建成老年人家门口的一站式养老服务。做优助餐服务品质,逐步完善助餐服务体系,适当扩大助餐点布局,创造条件做好村、社区的助餐服务建设,重点开展助餐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优化服务方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检查,守住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8.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保障。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指导,推行养老服务员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鼓励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培训中心,为全区开设常态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课程,同时加强营养配餐师、保健按摩师、消防安全员等专业人才培训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负责人培训,全年培训达200人次以上。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为居家养老援助对象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科学确定照料护理等级、服务需求类型和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等。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提请区政府建立武进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解决我区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四、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工作

9. 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建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定期开展走访调查、监护指导、精神关怀等工作,引导委托监护人有效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10. 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主动发现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和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政策,2021年7月起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标准。

五、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1.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聚焦民生服务保障,深化湟里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省级试点成效,培育一批典型经验,推动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全覆盖。推进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和“以点带面”高质量推行,深度挖掘、培树和推送“三社联动+”典型, 推动“三社联动+”治理服务机制的镇、村级试点,以点带面强推进,扩大农村地区覆盖面,助力基层治理和服务改革。

12.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依法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修订完善村(居)务公开目录。根据新修订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主要工作事项“两份清单”,指导各镇(街道)继续规范双向评估协议签订,实现职责“清单化”。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建设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

13.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根据市《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好专项领导机制,创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方式。创建平安和谐与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讲好社区故事,共建和美家园”系列活动,选树一批社区服务品牌典型。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新建、改造和提升5个左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全科社工”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万人拥有持证社工专业人才数量,配合区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等薪酬管理和激励制度,推进村(居)干部职业体系建设和专职化管理。

六、着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4.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在社会组织成立时做到四必谈,党建必谈、业务必谈、财务必谈、依法自治必谈。创新各类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强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和工作的有效覆盖,逐步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组织开展“党建+”公益活动,加强“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党员志愿者”四支队伍业务指导或培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组织依法自律相统一,更好的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保证政治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5. 深化社会组织制度改革。着力突破社会组织监管中的制度瓶颈、不足,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制度短板和缺项,同时对已有相关制度加快成熟、定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登记审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登记机关、党建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行业执法部门职责清单。重点加强非法社会组织的摸排取缔和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检。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一库四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推动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16. 推动社会组织培育模式创新。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引导,建立完善公益创投的模式,采取公开招标确定公益创投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区内公益项目,不断积累创投经验做法,提倡区内社会组织参与市、省、国家公益创投项目。引导镇(街道)、村(社区)更好优化社会组织扶持环境,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村(社区)的基层治理工作,以村(社区)微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大发展。

七、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17. 统筹推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开展区镇两级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度激发慈善分会活力,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大病救助等品牌活动,全年预计发放慈善救助金4800万元,救助2万人次以上。积极适应福利彩票销售政策调整,加强站点管理,规范销售服务,加大公益宣传和队伍建设,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切实将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8. 拓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持续实施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培养规划之社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社工机构党组织建设“头雁”工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开发符合本土特点的社工课程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家智库,培育1-3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宣传贯彻《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慈善联动机制。

八、优化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9.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对《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省级婚姻登记规范化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拓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进省婚俗改革试点建设,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

20. 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改扩建3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新建、改扩建2个区级和镇级集中守灵中心。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完善监管手段,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大力宣传现代文明殡葬理念,深化殡葬改革,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21. 有序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加强镇、街道驻地管理工作,形成依法搬迁政府驻地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配合5年一轮年检,逐条逐年逐边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适时开展边界图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化工作。稳步推进“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完善地名文化保护,营造地名工作氛围,开展红色地名的挖掘保护工作。继续做好地名图录典志的地名成果转化。做好国家地名数据库2020年度新生地名的数据更新工作。

九、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2. 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科学编制武进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订“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贯力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3. 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围绕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能力结构,激励岗位建功,加快建设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敢于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24. 强化民政系统内控管理。加强资金安全和绩效管理,执行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衔接各类统计台账和报表指标数据,提高数据准确性。组织开展内审工作,发挥监督功能,有效防范风险。推进武进民政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切实提高党组、政府政务信息报送水平,结合庆祝中国 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传播民政好声音。加强现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

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5. 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着力做好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的有效衔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风险排查治理和规范化建设,主动会同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指导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宣传贯标工作,压实机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类安全制度,确保零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保障养老机构基本安全和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秩序。

 26.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根据各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养老、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指南,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层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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