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下列事业单位已经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核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现予公告。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常州市武进区档案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档案馆
法定代表人
陶可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拟订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指导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依法接收全区机关、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开展档案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各项业务工作,依法公布档案,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组织档案的宣传、编纂工作;负责全区档案现代化建设和档案科研管理工作; 组织档案教育培训,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住所
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483MB1K78588T
举办单位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