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俊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12月22日核准常州俊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为麦伟军)的设立登记。经查,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材料存在虚假情形,王立(身份证号码:33010419880505****)被冒名登记为常州俊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同时涉嫌在房屋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交虚假租赁合同,将其所有房产的地址登记为常州俊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我局于2021年1月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冒名登记信息公示,至2021年2月20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异议。
本局认为,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去的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王立在常州俊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备案,同时撤销常州俊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登记。
由于你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武行审企撤字[2021]11020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