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思众欣仁商贸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1日核准常州思众欣仁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为杨金华、董兴碧)的设立登记。现杨金华(身份证号码:43052819871008****)本人向我局反映对常州思众欣仁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不知情。我局于2020年4月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冒名登记信息公示,至2020年5月16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异议。
本局认为,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杨金华在常州思众欣仁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登记及执行董事备案。
由于你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武行审企撤字[2021]09020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