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福闵瑞贸易有限公司、桑友清: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4月4日核准常州市敢为电气有限公司(股东为桑友清、任玉华)设立登记,后于2014年9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该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名称、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市福闵瑞贸易有限公司。经调查,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情形,程红卫被冒名登记为常州福闵瑞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局认为,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常州福闵瑞贸易有限公司(原常州市敢为电气有限公司)2014年9月24日的变更登记。
由于你(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武行审企撤字[2021]08090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理决定书见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行政处理决定书(正面)
行政处理决定书(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