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0〕69号)、《关于推进区级部门政务和公共服务“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改革的实施方案》(武审改办[2019]1号)要求,现将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服务科承接的部门委托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
附件:
1、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的部门委托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的部门委托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