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各自备车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情况》要求,全面深化巩固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校车安全工作,结合冬季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运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部署开展全区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冬季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一、时间
即日起至秋学期结束。
二、工作内容
1.进一步健全安全制度机制。要全面总结一年来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关于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制度机制,健全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主体管理责任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法规制度,从严落实校车防疫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承担主体管理责任,紧密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校车从业人员,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相互协同配合,落实单位、管理人员、车主、教师、保安员和家长的安全责任,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和担当,结合冬季季节特点,认真抓好当前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强化冬季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冬季特殊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推进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校车服务提供者要针对冬季行车特点,制定周密的教育培训计划,对所有的车主、驾驶员、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防疫工作培训,教育培训加强冬季雨雪、严寒天气、冰冻道路和夜间行车驾驶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学习,认真组织观看《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议视频录像》,要做到不漏一人,并确保培训效果。同时要会同学校开展以“守法则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学生乘车纪律的教育,并有计划地开展校车意外事故逃生演练。
3.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冬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特别要从严落实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会同学校进一步完善防疫工作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措施,认真执行校车从业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加强校车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常”的规定,特殊情况必须报校车服务提供者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和教育局备案,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制定落实相关应急措施以防突发情况。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加大驾驶员、照管员防疫工作培训演练和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校车消杀、清洁、通风和学生上下车测温、登记、交接等工作,严格落实防疫工作流程,按规定处置涉疫突发情况。
4.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校车服务提供者要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进行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制定好每周检查计划,按镇为单位成立专项检查组,安排好检查人员,全面检查人、车、路等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定期对所有从业人员资质、车辆技术状况和道路安全条件进行逐人、逐车、逐路的排查检查,不留死角,切实找准隐患并彻底整治到位,并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检查驾驶员履职是否规范,校车有无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停靠等违章行为;排查照管员是否超龄,运营时有无随车,防疫工作是否到位,交接手续是否规范;检查校车技术状况是否达标,随车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随车GPS是否正常;全面排查校车行驶线路,特别是实施课后服务夜间行车线路有无风险隐患,是否立即报告、采取安全措施并跟踪整改。各校要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每周汇总有关检查情况,并填报《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冬季安全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5. 持续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有校车的学校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交管部门,以安全为前提,继续完善校车在校园的运行方案,完善校园内学生乘车上下车交接方案,进一步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方案,认真审查在实施课后服务后,校车在校园内的线路和等候区域,在校车行经线路和等候区域,严禁学生无序进入。要继续对校车在校园及周边的运行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凡有安全风险点,要采取变更方案的办法予以避免;在校园周边无法避免的,要制定落实严防死守的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并争取当地政府和交警、城管部门的力量,确保上下学时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
全区学校应主动协调当地交管、交通部门,努力争取他们的技术支持,针对实施课后服务带来的新的交通安全风险,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按人车分流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校园内及门口的交通安全方案,必须配置人车分流设施,增设校门专门用于车辆通行;如没有条件增设校门的,要研究制定人、车分流方案,在校园门口设立人车分流标志,并设置警示线,配置分道隔离通道;对校园内车辆通行的道路必须要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教学区和学生聚集、活动区域的道路不允许车辆通行。在学生上下学聚集进出校门的区域,必须设立缓冲区,并配置石墩等防冲撞设施。同时,各校应主动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完善学校驻地警示标志、隔离护栏、斑马线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控。
6.强化隐患治理和控制管理。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治到位,不留后患;对于自身不能整改的线路方面的隐患,要立即打报告到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并跟踪进行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能到位的隐患问题,特别是校车行驶线路方面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得力有效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对所有未整改隐患问题要进行梳理汇总,落实安全隐患闭环控制管理机制,责成专人负责,建立隐患管理纸质台账,落实从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检查、复查督办直到整改完成、销案归档等全过程的闭环控制管理,并在每一步的过程管理中及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做好有关文字和图像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各单位要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内的安全隐患一定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跟踪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填报《校车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
7.强化校车冬季安全防范。校车服务提供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冬季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持续完善应对冬季特殊天气的应急工作流程和防范措施,不断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到从业人员岗位职责中,并持续教育督促驾驶员、照管员全面执行到位,重点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校车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冬季特殊天气的预测预警,做到只要遇到特殊天气就能迅速启动响应,立即执行应急工作程序,落实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车冬季运行安全。
8. 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各校要全面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认真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详细掌握各类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特别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各校要主动协调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大力建设护学岗,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大力劝导家长骑行戴盔,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同时学校要积极动员家长和社会志愿者,建设一支由学校、家长、公安、保安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五位一体的护学队伍,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护导工作。针对实施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各校要持续完善上下学学生接送方案,特别要优化重要节假日前放学方案,适当调整年段放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要协调会同公安部门优化周边交通组织,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持续优化上下学交通方案,结合实际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尽量化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努力缓解校园周边道路存在的交通拥堵现象。各校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9.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要及时做好冬季安全检查整治过程中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发扬好的做法和经验,纠正问题和不足。如遇到突出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报告。请各单位分别于12月10日和秋学期结束前将安全检查整治方案、校车冬季运行应急预案(措施)和总结以纸质稿形式报送至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12楼1203室)。同时,各单位开展的安全检查整治情况,实行一周一报,于每周五下午2点前将《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冬季安全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2)电子稿报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邮箱:wjxyaq@qq.com。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在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后,加强冬季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此次冬季安全检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一年来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强化考核奖惩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3.加强督导检查。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冬季安全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2: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记录表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校车安办〔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