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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21-0012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安〔2021〕21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21-08-20 发布日期: 2021-08-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调整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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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武教安〔2021〕21号
 

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张小虎  副区长

主   任:曹雄伟  区教育局局长

副 主 任:李昇学  区教育局副局长

巢 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唐昊骏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晓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建中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薛 鑫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义红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陆 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凌国锋  区城管局副局长

尤霄峰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晋生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李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履行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的牵头协调作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大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协调各部门开展好校园周边整治、校车安全监管等工作。

2.区委政法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办工作,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纳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3.区公安分局: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学校周边道路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照管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校车运行线路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整治报废车上路。

4.区住建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校安工程”建设,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检测、加固和维修工作。

5.区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加强校园重要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校车运营线路涉及的公路、桥梁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配合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接送学生行为。

7.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负责校园周边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学校周边属于市场监管职能范畴内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学校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8.区卫生健康局: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应急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9.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开展学校周边200米内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并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管理。

10.区城管局:指导督促属地综合执法局规范校园周边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排查治理校园周边涉及城管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安全隐患。

11.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学校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火灾隐患。




常州市武进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代章)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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