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张小虎 副区长
主 任:曹雄伟 区教育局局长
副 主 任:李昇学 区教育局副局长
巢 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唐昊骏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晓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建中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薛 鑫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义红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陆 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凌国锋 区城管局副局长
尤霄峰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晋生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李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履行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的牵头协调作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大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协调各部门开展好校园周边整治、校车安全监管等工作。
2.区委政法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办工作,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纳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3.区公安分局: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学校周边道路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照管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校车运行线路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整治报废车上路。
4.区住建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校安工程”建设,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检测、加固和维修工作。
5.区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加强校园重要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校车运营线路涉及的公路、桥梁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配合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接送学生行为。
7.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负责校园周边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学校周边属于市场监管职能范畴内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学校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8.区卫生健康局: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应急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9.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开展学校周边200米内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并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管理。
10.区城管局:指导督促属地综合执法局规范校园周边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排查治理校园周边涉及城管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安全隐患。
11.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学校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火灾隐患。
常州市武进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代章)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