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车服务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自备车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校车安全运行方案,深化考核奖惩办法,狠抓安全措施落实,持续规范校车依规有序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落实校园及周边上下学交通方案,建立健全校车、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具体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会同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年度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使校车服务公司、参与学生接送的旅客运输企业、自备车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学校规划布局更为合理,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配套公共停车设施更加健全,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上下学交通“一校一方案”得到持续优化,重点学校拥堵问题得到明显改观,道路交通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持续明显改善,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显著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逐年持续下降;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拼装车、摩的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四、重点内容
着力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学校要立即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果,每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长效管理。
(一)全面检查治理,健全工作机制
各校车服务公司、参与学生接送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自备车学校应当承担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持续健全校车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运行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对所有从业人员、车辆、道路情况的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校车GPS视频日常监控和跟踪监管,及时治理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和照管员超龄等问题,不断健全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结合当地政府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加强整治工作,对校车线路途经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的,要及时调整校车线路,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隐患整改工作要责成专人负责,务必实行闭环管理控制,及时经常督促整改,严格建立纸质或电子台账,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治到位。
有校车的学校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交管部门,以安全为前提,继续完善校车在校园的运行方案,完善校园内学生乘车上下车交接方案,进一步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方案,认真审查校车在校园内的线路和等候区域,在校车行经线路和等候区域,严禁学生无序进入。要继续对校车在校园及周边的运行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凡有安全风险点,要采取变更方案的办法予以避免;在校园周边无法避免的,要制定落实严防死守的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并争取当地政府和交警、城管部门的力量,确保上下学时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
全区学校应主动协调当地交管、交通部门,努力争取他们的技术支持,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武教安〔2019〕11号),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本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按人车分流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校园内及门口的交通安全方案,必须配置人车分流设施,增设校门专门用于车辆通行;如没有条件增设校门的,要研究制定人、车分流方案,在校园门口设立人车分流标志,并设置警示线,配置分道隔离通道;对校园内车辆通行的道路必须要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教学区和学生聚集、活动区域的道路不允许车辆通行。在学生上下学聚集进出校门的区域,必须设立缓冲区,并配置石墩等防冲撞设施。同时,各校应主动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完善学校驻地警示标志、隔离护栏、斑马线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控。
(二)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
1.加强安全防疫检查。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要严格执行月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月检查计划,按照计划深入到每个学校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履职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疫情管控、体温检测、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是否落实,校车技术状况是否达标,灭火器、急救箱、安全锤等随车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随车GPS是否正常;重点检查校车有无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照管人员是否超龄、有无随车,交接手续是否规范,线路有无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责令纠正,无法当场整改的要限定期限,跟踪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对于线路和桥梁方面的隐患,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综治、应急管理、文教等部门,及时整治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各校车服务公司、自备车学校要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管理。学校要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专门人员维护校园学生乘车秩序,严格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严禁校车超员、超速和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学校如有发现集中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应及时报告执法部门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三)加强租车管理,严格资质审查
学校要严格租车管理,制定完善租车管理制度。学校在租赁车辆前,应当要求承运单位提交客运资质、承运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并报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配合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承运单位、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并签订租车安全协议,进行租车跟踪监管,保障交通安全。学校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租赁无客运资质单位的车辆。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利用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结合创新开发和应用地方安全教育课程,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同时,利用校讯通、微信、家长会等家校互动方式,经常对家长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和安全警示提醒,努力提升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专项整治期间,各校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经常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开展乘车纪律教育。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校车安全演练活动。
2.强化校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自备车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车主、驾驶员、照管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防疫、安全驾乘等有关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做到每周有警示,每旬有教育,每月有培训,努力提升驾驶员和照管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超速、超员,照管员不随车等违法行为。
3.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各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详细掌握各类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特别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各校要主动协调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大力建设护学岗,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同时学校要积极动员家长和社会志愿者,建设一支由学校、家长、公安、保安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五位一体的护学队伍,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护导工作。各校要持续完善上下学学生接送方案,适当调整年段放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要协调会同公安部门优化周边交通组织,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持续优化上下学交通方案,结合实际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尽量化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努力缓解校园周边道路存在的交通拥堵现象。各校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校车服务公司、参与学生接送的旅客运输企业和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和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管理创新、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督查工作,强化校车“三查一教育”源头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电子稿),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每月总结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积极发扬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改进整治工作中的不足,每月25日前按附件《2021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形式报告当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时必须迅速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电子邮箱:wjxyaq@qq.COM。
附件:2021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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