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依法治理非法传教活动,确保相关领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打击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教育引导师生提高对宗教非法活动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
非法传教活动表现:
1. 在宗教院校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
2.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3. 举办针对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有传教内容的各类活动;
4. 散发、销售非法进境或者擅自印刷的宗教类出版物及印刷品;
5. 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
6.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
7. 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四、治理任务
1.及时应急处置。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注重场所管理,做好日常现场巡查,并关注自媒体和网上舆情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非法传教活动。发现后要及时制止,同时做到及时报告,争取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送非法传教活动信息,教育局接报后,迅速进行调查核实,能处置的当场予以处置并报告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无法处置的及时向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及区公安分局上报,由区层面进行流转处置。
2.加强宣传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宣传发动,树立政治安全意识。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引导教职工和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要加强日常科学和反迷信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学科学、讲科学、信科学,引导学生、群众树立科学意识。
3.建立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针对非法传教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与公安、网信、属地的联动,加强巡逻巡查,及时发现非法传教活动和封建迷信苗头性问题并立即处置。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确保学校领域公共场所内杜绝非法传教活动,鼓励举报和反映封建迷信及非法传教活动。
五、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16日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分别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
2.巡查督导(3月19日前)。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场所组织督导、巡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整改阶段(3月24日前)。针对督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4.总结阶段(3月31日前)。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各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注意留存各类工作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治理情况报告于2021年3月24日前报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报基教科邮箱wjjcjyk@126.com,其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报职社(安监)科邮箱:jyjzsk@126.com。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公共场所非法传教活动专项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做好各项任务的谋划、部署和督促,切实担起使命职责,有效贯彻落实。
2.加强配合,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治理涉及面广、任务量大,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了解线索,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落实好各环节工作。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领导研究解决。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敷衍应付的,要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问责。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情况通报。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