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推进全区学校安全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有效防范和杜绝有关安全事故,现将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发〔2020〕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提如下要求,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充实管理检查专业人员,统筹协调和稳步推进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校要按照《武进区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校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区教育局;于2021年5月20日前和2021年11月20日前,分别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教育局;2022年5月20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全面总结材料。联系人:蒋建峰,赵亚需;联系电话:67897050,86310375;电子信箱:wjxyaq@qq.com。
附件: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