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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做好武进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3月19日上午,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召开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会,解读区安委会印发的《武进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园区出租方、承租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委会副主任许春英参加会议。
“厂中厂”的安全生产一直是难点问题。去年以来,武进区积极创新治理模式,着力根治“厂中厂”安全隐患,从而推动全区的本质安全。今年2月下旬,区安委会印发了《武进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企业。
“厂中厂”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出租方”)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承租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期,西太湖经济发展局通过“拉网式”排查,排查出园区共有出租企业115家,承租企业509家。为更好地传达《武进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解决“厂中厂”的相关问题,西太湖召开了此次管理整治推进会议。
会上,西太湖经济发展局对《武进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伟驰控股集团、上海交大(常州)科技园、江苏天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出租方将如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交流发言。
管委会副主任许春英围绕文件出台的背景、监督管理的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何落实提出要求。她表示 “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面广量大,需要政府、出租方、承租方增强推进“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尽其责、加强联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武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