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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21年10月26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集中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讨论。
与上一年度目录相比,新《目录》在多个方面都有变化:首先,新《目录》扩大了全省联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范围。在上一年度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公务用车等8个通用类品目基础上,新增空调机、会议服务2个品目。同时规定,如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协议供货采购,采购人可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其次,新《目录》对采购人自行组织分散采购项目的,要求采购人应具备相应人员、能力和条件,并依法采用适宜的采购方式,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适用的采购方式和监管主体等。此外,新《目录》还首次明确规定所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在执行中均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包括编制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编报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等。
下一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将根据新《目录》的变化和要求,提前做好政策分析和预判,尤其针对后续实务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财政监管部门和相关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合力推进新《目录》相关政策要求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