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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牛塘分局在8月份疫情防控期间对药店进行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某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分局向其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处罚。9月8日,分局在对该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仍未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分局运用现场监管执法系统的“简案快办”模块,当场向当事人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也于当日将罚款上缴国库,这一药品类“普通程序”案件于一日内办结。
下一步,分局将更好地运用线上执法系统, 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执法效能,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