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应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升全区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降尘污染防治力度,根据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实际,区建管中心决定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提前告知制度,8月26日上午,建管中心召集全区3个新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制度施行后的首次告知会议。
首先由中心扬尘分管副主任陈渊简单介绍了召开此次告知会的背景和意义,强调了提前告知制度的必要性。接下来稽查科和安管科负责人针对扬尘告知的内容做了说明。主要包括五点内容,一是建设单位是施工扬尘防治首要责任单位,对防治工作负总责;二是区两个国控点3公里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应争创市级以上示范工地,围挡高度必须不低于2.5米,鼓励设置成4米,围挡和临时道路主要沿线必须设置喷淋(雾)装置;三是建设单位应组织基坑土方一次性开挖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临时道路硬化、场布和施工组织设计;四是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前期备案方案进行临时道路硬化和场布设置;五是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的扬尘防治措施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要求。 最后,各参会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表示会吸取之前各类扬尘防治问题的教训,全力做好新开工项目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做到长效管理。
建管中心主任包文晖首先感谢了所有参会单位为武进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建管中心将一如既往服务企业需求,同时再一次强调了扬尘防治的重要性,要求各企业按照相关条款规范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