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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登记便利化程度再提升
发布日期: 2021-08-26    来源: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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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国务院向社会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条例》首次整合了我国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歇业制度首设,为经营困难企业设置“缓冲带”。疫情以来,部分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受挫,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条例》针对这部分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明确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建立歇业制度,允许企业适度“休眠”,可以为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登记并轨推行,助力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统一化。《条例》对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实行统一并轨管理,同时明确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的公示平台,提高了市场主体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条例》出台,将解决原有的市场主体登记法律法规不统一,登记程序和标准杂乱等问题。

登记便利度提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条例》明确规定登记服务的质量与效率,要求登记机关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此外,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予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条例》的实施,将极大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降低市场主体的登记办理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下一步,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精神,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我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方便、快捷、高效的营商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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