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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20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51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1辆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进行统一处置(22辆公开拍卖、30辆报废),相关手续将于8月底办理完结。
自《常州市武进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苏办发〔2020〕60号)出台以来,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积极探索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编制和标准管理。2020年11月,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度处置更新车辆的编制、标准(价格、排气量、车型)等进行会审,并报区领导审批同意后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二是配备和经费管理。2021年3月,中心按照年初公务用车更新计划和预算经费,组织采购单位、江苏省汽车供货协议系统经销商进行公务用车集中采购。三是使用和处置管理。中心对新购公务用车落实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后,将车辆交付(派驻)给单位使用,并同步办理旧车处置的审批手续。2021年7月,中心配合评估公司对处置车辆进行市场价格评估;8月,配合拍卖公司和回收公司对相关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和报废处置。
今后,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继续强化并优化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使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