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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16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两次在中心三楼会议室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细节协商讨论。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及设计、招标代理等共10人参加会议。
会议针对项目改造施工范围、施工方案及效果、品牌材料、经费预算、招标方式及细则展开了详细讨论,并对施工要求达成共识。一是品牌质量要过硬。在节约资金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同等价位中口碑好、质量好的品牌。二是整体设计要大气。大门广告牌设计要醒目大气,整体设计风格简约、功能分区划分合理。三是施工方案要可行。会议对外墙改造施工方案进行详细讨论,原有的方案美观性不强、保质期短,经讨论修改后的方案更加美观实用。
会议还对招标方式及细则展开充分讨论,对其中涉及的项目经费、投标人资质、项目经理、工期要求、处罚措施等细则进行讨论,确保条约合理合规,同时减少潜在漏洞,有效加强后期对施工团队的约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