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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全区零售药店充分发挥疫情早期监测“哨点”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8月6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召集相关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认清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药店疫情早期监测“哨点”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各企业负责人就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明确表态,一定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疫情防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