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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武进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重建,截止2021年7月30日,仲裁委员会硬件建设已基本到位,重建工作进入倒计时。
武进区于2005年5月成立了全省首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009年,区仲裁委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先进集体。
根据2010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苏委农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武进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了重建。委员会由区政府及区政府办、法院、政法、司法、财政、农业农村、信访、自然资源和规划、妇联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届时武进区农民合法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证,全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将得到进一步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