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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日起,新修正的《江苏省公路条例》将正式施行,7月23日,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治超中队联合嘉泽中队走访辖区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新法宣讲。
执法人员前往嘉泽镇两家建材公司,分别查看企业的货运车辆进出场称重记录,并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向他们宣讲新修正的《江苏省公路条例》的相关法条。此次《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改中,增设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专章,突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源头控制、科技治超和信用监管,切实保障公路安全。执法人员着重向企业宣讲了新增加的第五十二条,即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承运车辆核定载质量,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货运运单。
执法人员告知企业负责人违反第五十二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货单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