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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我区制定出台了《武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维护工作考核办法》。该实施办法将按照“一美、三清、四治、五有”的要求,对各行政村的村庄风貌管控、垃圾处置、水环境管护、厕所管护、道路沿线管护、田容田貌管控等六个方面进行季度考评,并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每季度区里将对考核测评排名前10位和后5位的行政村以及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到年底,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将行政村按比例划分成示范村、优秀村、合格村、不及格村四个档次,并对示范村、优秀村给予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