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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补齐对采购需求规制不足的“短板”,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通过严控采购活动起点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立即组织政府采购科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该《办法》。
由于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侧重于程序规范,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不够,易忽视需求管理和结果绩效,没有发挥采购需求在采购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导致采购结果不理想。《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使采购需求更明确、完整、量化、规范,这对构建体系完备的现代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将针对该《办法》的要求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完善相关采购要求,协助指导采购人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对于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调查。同时协助采购人建立审查工作机制,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进一步提高武进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