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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21〕2号)精神,经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定,谈剑波等5人被认定为武进区第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的通知》(苏农政改〔2019〕5号)要求,武进区作为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将承担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改革试验任务。接到任务后,我区相继出台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10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21〕2号)等系列文件、政策并启动了实地改革试验工作。
2021年3月—4月,经对全区49名培育对象的年龄、规模、学历、培训等多方面考核,并通过自愿申请、乡镇推荐、区级筛选、公告和认定等环节,共有5人符合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
下一步,我区将一方面继续通过学历提升和专项培训两种方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另一方面,基于此次改革任务经验和我区实际,将继续出台新型职业农民相关的激励政策并适时在全区全行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