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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向纵深发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高质量发展,4月15日,区建管中心下发文件,正式启动2021年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包括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严禁“三违”、“三超”,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等;二是安全责任到位。包括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等;三是安全投入到位。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资金投入、防护用品购置等;四是安全培训到位。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继续教育等;五是安全管理到位。包括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等各类管理制度等;六是应急救援到位。包括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建管中心一方面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好台账资料备查;另一方面将通过专项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开展深入监督。
此次专项检查跨度长,内容多,旨在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管中心也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各项要求,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