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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下午,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新一期“执法讲坛”开讲,对本月刚刚开始施行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本期“执法讲坛”也是大队今年开展的首场法律法规培训会,各基层中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30余人听讲。法制安全科副科长陈露围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解读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要求租赁经营者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投入租赁经营的车辆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等,同时强调要求租赁经营者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等事项;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维护。
通过此次培训,执法人员对于新规定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有助于后期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