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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下午,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业务三科集体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61条,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配置使用和处置要求、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要求及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条例》要求以改革为引领、创新为支撑,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资产共享公用机制,构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业务三科将深入学习,学懂、弄通、践行《条例》,对照工作,查找不足;完善机制,提高效能,推进国有资产交易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