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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17/2021-0000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21〕2号 发布机构: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  
产生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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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新区委发〔2021〕2号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各村、社区,中以办,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公司,各派驻高新区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提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梳理治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具体任务,依照《武进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各部门要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二)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各部门要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管控住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开展定期演练。各部门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高新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执行。

(二)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医药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的行为,是否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四、任务分工

高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和武进区相应主管部门制定的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中以办负责中以创新园内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

综保区管理局负责武进综合保税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南夏墅街道经济发展局、北区经济发展科牵头负责化工、机械、轻工、纺织等各类工业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高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和北区相关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南夏墅和北区相关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燃气经营单位、用气餐饮单位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科学技术局负责众创服务中心、天安、津通等民营孵化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

武高新公司负责资产管理的、租用其厂房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

南夏墅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高新区环保所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高新区交通执法中队负责码头及汽车维修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南夏墅街道和北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类学校实验室、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南夏墅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农业、畜禽屠宰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

五、时序安排

从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底前)。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行业工作实际,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各部门要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新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祝正庆为总召集人,各相关副主任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安委办,高新区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防止由于问题隐患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高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行业领域和地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流通、运输等环节入手,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整治合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高新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让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群众知晓专项治理行动这项重要工作,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通过12350举报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参与到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安排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1月底前报送高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并分别于2021年6月25日前、2021年12月25日前向高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6月20日前形成全面总结材料报高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高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附件:1、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武进国家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排查登记表

3、武进国家高新区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1:

武进国家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祝正庆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召 集 人:王伟华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谢群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  祥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蒋志龙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恽益明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文彬   南夏墅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永波   北区党委书记、工作组组长

成    员:臧伟良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庄春潮   北区工作组副主任

陈顺明   中以常州创新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利民   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缪爱国   经济发展局局长

莫建刚   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吴宁轶   科学技术局局长

汤  枫   高新区国有公司管理组工作组长、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马  承   南夏墅派出所所长

尤剑明   新城派出所所长

韩明伟   高新区环保所所长

俞岳峰   区交通执法高新区中队中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安委办(经济发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缪爱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武进国家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排查登记表

使用危化品

单位名称

地址

危化品品名

《目录》的序号

包装规格

使用危化品的工艺、部位、用途

每月

用量

使用

方式

使用的安全管控措施

储存

方式

最大

储存量

储存的安全管控措施

 

 

 

 

 

 

 

 

 

 

 

 

 

 

 

 

 

 

 

 

 

 

 

 

 

 

 

 

 

 

说明:1、本表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条目序号2828是含易燃溶剂制品[闭杯闪点≤60℃]的总称。2、“包装规格”、“每月用量”、“最大储存量”,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准确的计量单位。3、“安全管控措施”,是指本方案整治重点“(二)重点内容”的九项相关要求,还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4、“储存方式”,包括专用仓库、储罐、吨桶、防火防爆柜等,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附件3:

武进国家高新区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使用危化品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日期和人员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和时限

整改后的效果

复查情况(人员、日期、整改确认)

备注

 

 

 

 

 

 

 

 

 

 

 

 

 

 

 

说明:1、安全隐患,主要是“安全管控措施”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包括本方案整治重点“(二)重点内容”的九项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要求。2、“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整改后的效果”可以用文字描述加图片的形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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