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湟里镇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提升湟里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1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16号)《2021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湟里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垃圾资源利用”为目标,按照“党建引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推进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抓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湟里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促进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抓好源头减量这个基础,按照“坚持宣传先行,细化前端分类,规范中端收运,完善终端处理”的原则,在湟里镇建立生活垃圾“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街道分类转运,易腐垃圾生态化处理、可回收物能卖则卖、有害垃圾规范消纳、其他垃圾统一处置”的分类体系。在原有垃圾分类设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并深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逐步在全镇范围内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改善湟里镇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推行责任人制度和督导机制。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要,继续推行垃圾分类责任人公示,乡镇所属公共机构,单位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委为责任人;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为责任人,公园、广场、沿街道路等公共场所,日常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督导长效管护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即时将情况告知责任单位领导并于例会时将对各单位的督导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2、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责任网络,乡镇负责村、公共机构、农贸市场、环卫保洁公司、物业公司的培训,重点突出分类知识、入户对接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村负责自然村指导员、垃圾分拣和分类收运等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级垃圾分类指导员做到应知应会。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规范运行分类全链条。行政村抓投放,农户对有害、可回收、易腐及其他垃圾的分类认识准确,加大宣传,促进村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从而提供投放的正确率。镇设置有害垃圾集中归集点,有害垃圾采用定时收集或预约收集的模式,送往镇集中归集点;可回收垃圾采取废品收购等收运渠道,并有规范手续;易腐垃圾通过定时上门收集或定时定点收集的方式,及时送往资源化处理终端,日产日清,村收运计划公示清晰或村民熟知收运时间;村其他垃圾有明确收运计划,并按照收运计划及时收集,转运至镇转运站,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建立定期运送处理制度,定期统一送到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城市危险废物暂存中心或处理企业进行暂存或处理;可回收垃圾回收与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运行相衔接,有规范手续和台账记录;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终端处理能力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产出物利用图集明确,有齐全的台账资料;其他垃圾转入镇转运站,实行无害化处理,有规范手续及 台账记录。
2、落实分类设施的长效管护。行政村对于已有的垃圾分类亭、分散收集点等设施进行长效维护管理,对于分类标识和垃圾桶的缺失、丢失、缺盖等问题及时调查补齐,对于垃圾分类宣传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乡镇认真做好集镇区分类投放设施和宣传栏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备和维护分类运输设施,分类收运车辆杜绝混装混运,车辆密闭并喷印分类标志;对已建成的建筑垃圾、农村易腐烂垃圾等分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分类设施规范运行,对于垃圾分类的措施新规及早进行普及补充。
(三)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根据不同的场所,不同对象,不同受众,分别印发不同的垃圾分类相关手册、分类标准等。在埠新中路街健身广场的LED显示屏流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加强群众对于垃圾分类活动的重视程度,让垃圾分类的知识和重要性被大众接受,能够自觉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美好乡镇、文明乡镇的建设出一份力。
2、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分类指导员和居民增加宣传的互动性、持续性,将发放资料、现场指导、入户指导等结合,使公众亲身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加强指导性的认知,多开展由专业人士进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让科学的垃圾分类办法深入人心,让科学的办法指导实际的垃圾分类操作;多走访关注独居老人、外来务工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的陈旧观念进行转变。
3、增加信息公开化。在各行政村,增加信息公开提示牌,让居民了解垃圾运输方式、去向及处理方式,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从而不断提高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四)开展镇村环境整治
坚持“垃圾分类倒逼环境整治,环境整治促进垃圾分类”,湟里镇5-7月重点整治乡镇所属公共机构、行政村、主次道路市容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居住区域周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渠边的积存垃圾、土堆、柴堆等露天垃圾和乱堆乱放现象,清除绿化带内成堆或散在垃圾、杂物等,做到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保持各类实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生活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提升镇村环境卫生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垃圾分类需要各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建立主要人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改造提升工作,办好民生实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齐心协力,各单位要做好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衔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指导本行业条线垃圾分类工作, 建立联络人对接制度,建立长效的综合协调管理、巡查监督和联动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要加强系统内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督查,建立适应学校、文体场馆实际需求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所需工作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由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乡镇财政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分类督导、运行管理等,确保镇村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考核督查。一是组织专项考核。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通过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考核,督促目标任务的推进。二是开展长效考评。将已完成的垃圾分类纳入单位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体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分类效果对各单位开展长效考核。三是实施年度点评。召开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点评会议,根据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结合省、市、区考核结果,系统点评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
(四)贯彻法律实施。为保障《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落到实处,各单位应尽快开展学习培训,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对本行业系统和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联合整治执法,坚持惩罚激励并举,积极引导、督促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