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湟里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湟里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镇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武办发〔2020〕47号)《湟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湟发〔2020〕93号)各项措施要求,巩固“一年小灶”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源头防范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事故控制。努力实现“两杜绝、双下降”,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危化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层级、各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党政领导按单履责、部门监管以单定责、企业主体照单尽责。强化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用实各级各部门联动联通平台,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考核和指导相结合,更加科学精准的实施警示约谈、目标管理考核等,全力消除监管盲区、责任盲区,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风险防控。纵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既要持续攻坚“小灶”任务推进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解决存量隐患,也要突出抓好危化品、沿街商铺、出租房、校园等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增量风险。全面推广运用“一年小灶”形成的先进做法,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防风险、除隐患、补短板上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思路、新方法。
(四)基层基础。全面摸排监管对象,彻底理清家底,做到“四个清”,即监管底数清、风险分布清、薄弱环节清、对策举措清。全面实施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进一步落实双控机制,实现企业风险的可控化管理。坚持培根固本,稳步提升企业安全基础,2021年,中小微型企业安全管理全部解决“有没有”的问题,重点企业、规上企业在“好不好”上持续提质增效。大力开展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
(五)依法治安。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围绕各自主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保持安全生产领域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执法惩戒与指导服务深度结合,做到“执法一家,提升一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各类主体班次重要内容;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及时传达省、市、区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文件决策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2.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企业宣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宣传、团委、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清单要求,定期以专题会议等方式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武进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022)》(武办发〔2020〕25号)《武进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武编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支部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至少一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化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隐患快速处置联动机制(试行)》(武办发〔2020〕63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缝衔接。(责任单位:纪委、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落实,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全面组织实施《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广泛开展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确保企业每个员工知道岗位安全风险,自觉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中的权重,执行“一票否决”。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内容。落实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制度,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执法等工作考核力度,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政法、组织、党群、安委办,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条主线,巩固“一年小灶”取得的成效,梳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三年大灶”2个专题和6个专项的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国务院、省、市、区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督查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消除监管盲区漏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攻坚、推广经验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责任单位: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武办发〔2020〕67号)要求,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面完成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解决危化品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对照标准推动企业建好、用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强源头把控,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责任单位:办公室、湟里派出所、东安派出所、交通执法中队、市监分局、企业服务岗、应急管理岗、生态环保岗、审批服务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9.推进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治理方案。集中开展高层建筑、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群租房等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老旧小区、老旧市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物流仓储、电动自行车充电等突出风险,大幅减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完善消防监管模式,打牢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优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深化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攻坚不放松,及时消除沿街商铺火灾隐患。(责任单位:综治岗、消委会成员单位)
10.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行政处罚、诚信惩戒等手段,重拳出击“百吨王”、“三超一疲”、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两客一危”挂靠清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营运的整治打击力度,保持挂靠车辆动态清理。加强危化品运输源头监管,强化运输路线审批管理,实现危化品运输的全链条管理。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和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要求,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着力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强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临水、连续长陡下坡、急转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优先对公交车辆、校车行驶线路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的路段和客运、镇村公交、校车途经路线的危桥进行改造。开展邮政、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领域专业化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化解基础性、源头性矛盾。(责任单位:湟里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农业农技岗,其他相关部门)
11.推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强化规划引领,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开展危旧房屋和老楼危楼排查整治,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加强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防治城市地面塌陷等次生灾害。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在建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加快推进瓶装液化气服务配送制和销售实名制。深入开展LNG等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LNG等燃气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岗,其他相关部门)
12.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有效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重点对化工、钢压延加工、机械等行业领域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隐瞒不报、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推进“煤改气”工程、渣土、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项目评估验收。采取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岗、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
13.推进冶金工贸领域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煤气、铝镁金属粉尘等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动态管理,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和列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立设备、人员、生产状况、“双控”机制建设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等管理台账,实施精准化监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
14.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水平,2021年校园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技防系统建设实现全面达标。深入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大力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针对学校高层建筑、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发挥学校安全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安全生产纳入校本课程建设,列入教学计划和教学课程,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文广教体旅岗、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
15.推动出租房安全管理提档升级。集中组织开展以群租房、合租房为重点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开展“拉网式”实地调查,做到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排查发现出租房屋违法违规、消防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日常巡查整改、滚动检查督查机制,防范安全隐患反弹回潮。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惩戒力度,推动出租人、承租人和物业公司的安全责任,从根源上防范出租房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湟里派出所、东安派出所、综治岗、工程建设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岗、消防中队,其他相关部门)
(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16.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紧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行政执法与专项整治深度融合,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深化落实新执法模式,配合建立由应急管理局统筹,部门之间横向联动、区镇两级纵向融合的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凝聚“依法治安”强大合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执法相关信息,在各类媒体曝光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责任单位:湟里派出所、东安派出所、交通执法中队、应急管理岗、工程建设岗、消防中队,其他相关部门)
17.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有序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应急管理岗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执法实际需求,配备执法装备和设施。配合建立镇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采取“执法+专家”模式,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行“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岗、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
18.完善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纳入到“黑名单”管理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从严审批核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发现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企业服务岗、区应急管理岗、市监分局,其他相关部门)
19.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完善各类型事故的调查工作机制,明确调查主体和责任分工,细化责任追究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和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事故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开展事故“回头看”工作,实现一案“双评估”。(责任单位:湟里派出所、东安派出所、应急管理岗、司法岗、工会,其他相关部门)
(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20.配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紧紧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配合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根据《武进区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落实部门职责,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执法中队、工程建设岗、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21.持续推动科技强安。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依托“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在线监控。加强数据共享,建立与大数据、政务服务网及江苏省安全监管监察应用系统等平台互通共享机制。加快重点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交通、消防、建设等领域智慧安全项目建设。建立事故导向型安全科技研发机制,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和部位、环节,加强科技研发。(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岗、交通执法中队、应急管理岗、消防中队,其他相关部门)
22.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企业样板效应,推动各类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23.提升安责险风控服务功能。继续深化“安责险+科技+服务”工程建设,推进企业和保险机构良性互动;加强安责险共保体监督管理;引导、推进企业主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感知物联网建设和应用,提升投保企业风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岗、工程建设岗,其他相关部门)
(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评选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和技能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宣传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管理、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教育体验场馆建设投入,丰富载体内容,拓展体验形式,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落实“常安菁英”计划,培育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青年技能人才。强化“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应急管理岗、工会、区委,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25.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建立完善“专家指导+监管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在引领企业提升,尤其是在引领中小微型企业提升上的技术支撑作用,形成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深度融合的安全治理新模式。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行为,严格按照《武进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武进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规范机构、人员从业行为。定期开展机构、人员业务考核,提高其服务质量与服务导向。落实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
26.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广泛开展“最美应急人”选树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应急管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伍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纪委、应急管理岗,其他相关部门、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