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除害消杀工作,落实镇村长效管理措施,降低“四害”密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根据《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和武爱卫会[2021]8号《关于开展蚊蝇消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秋季蚊蝇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
1、全镇各村(居)民住宅区及辖区内各单位内外环境,公共绿地、窨井、公共厕所、垃圾收集亭、垃圾中转站和下水道周围等。
2、全镇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业、机关、学校、汽车站等重点场所。
二、消杀时间
2021 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消杀药品
消杀药品为:4.5%高效氯氰菊酯,用水按100倍稀释,按30-40克制剂/平方米浓度成分,滞留喷洒。镇政府将统一采购符合要求的消杀药品或工具,发至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四、防制措施
(一)环境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我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保持密闭且定期清洗,不遗留散在暴露垃圾;公厕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及时清扫处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同时,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的废旧轮胎、居民房前屋后的盆罐等积水进行清理;各村要重点加强对死水塘、沟渠等蚊虫孳生场所的管理。
(二)物理防制。不断完善重点单位的防蚊蝇设施,如设置纱窗、纱门、风帘等,室内尽可能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灭(诱)蚊蝇器(灯)、诱蝇笼、粘蝇条、蝇拍等。
(三)化学防制。为了保证消杀蚊蝇效果,室外场所主要使用化学杀虫剂进行外环境消杀,要注意消杀药物的使用方法,要求现配现用,不可久置。不允许再添加高毒性化学杀虫剂。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同时尽可能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蚊蝇消杀工作,把除害消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要求、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和行业特点,认真组织辖区内各行各业各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消杀蚊蝇活动,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把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2.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标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1)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的卫生管理和药物消杀工作,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2)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的管理,设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和临时水冲厕所,及时清除暴露垃圾,填平污水沟塘。要重点加强对工地食堂和工人住宿区的管理,完善防蝇设施,组织开展消杀工作,确保工地环境卫生和蚊蝇密度达到标准要求。
(3)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保洁制度,各类废弃物要做到密闭收集和日产日清。同时,要完善防蝇设施建设,并规范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湟里分局要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卫生以及蚊蝇密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4)市场监督管理局湟里分局要加强对食品餐饮行业、单位食堂、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行业除害消杀水平。
(5)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省级卫生村、省级健康村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水平。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