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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武进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发放操作流程的公告
索 引 号: MB1809434/2021-00108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1-1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发放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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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进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发放操作流程的公告
 

一、补贴范围

在全区稻麦轮作种植区域试点推行夏熟小麦季节性轮作休耕,推广轮作换茬、冬耕晒垡、深耕培肥等多种轮作休耕模式,以太湖一级保护区、武宜运河沿线等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区域,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生产特点的可持续、可复制的耕地轮作休耕模式和政策体系。

试点任务自2017年开始组织实施,由区、镇(街道)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将任务分解至行政村,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尊重农户意愿,不搞“一刀切”。

二、补贴标准

轮作换茬、深耕培肥300元/亩,冬耕晒垡260元/亩,其中200元为基础补贴,用于补偿休耕主体经济损失,其余部分为叠加补贴,用于补助绿肥种子、有机肥采购和农机作业服务。

三、补贴对象

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精准确定,即直接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村级集体组织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四、计发依据

依据街(镇)、行政村核查面积、核查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

五、工作流程

(一)建立分户登记清册。耕地轮作休耕实施区域所在村与承担轮作休耕的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轮作休耕协议,与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确定轮作休耕的地点、面积和方式,并登记造册,由经办人、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镇(街道)主管部门。

(二)核查公示。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对耕地轮作实施区域所在村轮作休耕面积、质量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并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镇(街道)人民政府填报分村汇总表,由经办人员和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上报区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并提交核查报告。

(三)第三方核查。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对耕地轮作休耕区域所在镇(街道)轮作休耕面积和质量按比例进行核查,形成第三方核查报告。

(四)补贴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核定面积、质量情况联合行文将轮作休耕资金下达至耕地轮作休耕区域所在镇(街道)财政部门,由各镇(街道)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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