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殡葬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经洛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加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供给,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启动睿安陵园壁葬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完善殡葬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方案,建立科学管理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豪华墓、乱埋乱葬散墓的整治,通过宣传引导,把辖区内散葬坟墓分期分批集中迁移到睿安陵园内。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1、迅速动员部署。召开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各村(社区)坟主、坟墓数量,进行登记造册。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发布通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
1、各村(社区)新增死亡人员骨灰盒全部寄存睿安陵园。
2、各村(社区)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以急需必需为原则,视情况对原有坟墓进行迁移。
四、要求
1、对本镇农村宅基地保障对象的死亡人员,睿安陵园不收管理费。对本镇非农村宅基地保障对象和非本镇范围的死亡人员另行收费。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应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个阶段工作的实施。由村(社区)书记担任领导小组长,为本村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窗体顶端
3、稳步推进,妥善处置各项工作。各村(社区)发动党员、干部广泛宣传,做好预案,确保集中殡葬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本通知发文之日起生效。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