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武进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武农发〔2021〕135号)要求,结合上级相关精神,决定在全镇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洛阳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doc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