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20〕6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镇级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常州市武进区乡镇权力清单》《常州市武进区街道权力清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清单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镇(街道)职责变化情况,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各镇(街道)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附件:1. 常州市武进区乡镇权力清单.doc
2. 常州市武进区街道权力清单.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