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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1-00067
主题分类: 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21〕4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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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常州市武进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21〕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武进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辖区内河等级航道船舶碰撞跨河桥梁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区内河等级航道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一、整治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河等级航道桥区水域通航环境,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内河等级航道跨河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桥区标志标识,提升桥梁防撞能力,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提高航道通航保障能力,保障辖区内河等级航道跨河桥梁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辖区内河等级航道的各类桥梁。跨越其他等外级内河航道的桥梁由各属地政府或者相关管养责任主体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开展所辖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评估、治理。一是桥梁管养单位开展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查要点见附件2);二是根据自查结论组织开展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评估要点见附件3);三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桥梁通航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整治桥梁标志标识设置维护不到位、通航净空尺度不足、未按照要求设置维护防撞设施、抗撞性能不足等问题。发现涉及航道、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情况,及时通报区交通运输部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桥区水域航道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开展桥区水域航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航道维护尺度不足、航标缺失或功能失常等问题或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航道养护规定和技术规范加强桥区航道维护管理,加大对桥区水域的巡航检查和动态管控。(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安全责任体系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构建防范船舶碰撞桥梁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常态化、长效化。推动落实航运企业、桥梁管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

为了切实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6月30日前将整治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报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联系人:陈嘉浩,电话:18115429630,邮箱:850771823@qq.com。

(二)隐患排查阶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

各管养主体对辖区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按照“一桥一档”要求建立辖区桥梁档案,扎实推进桥梁管养单位自查、第三方综合评估、管理部门检查等工作。根据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结论,需进一步开展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的桥梁,由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确认,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评估工作。

各桥梁管养责任单位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4)报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0月)

各桥梁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对存在桥梁安全风险隐患的,尽快开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专门人员,跟踪整改结果,将登记在册的隐患,逐项整改,销号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对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要逐个说明原因,并明确具体整改的时间,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各类桥梁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桥梁标志标识完善,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防撞设施或加固改造、加装主动预警装置等整改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各有关责任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常态化、长效化。对跨航道新建、改建桥梁及危旧桥的改造,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防碰撞设施及标志标识,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各桥梁管养责任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表》(附件5)报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上跨航道桥梁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做好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合力推进隐患整改。各桥梁管养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要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辖区桥梁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三)强化保障,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辖区跨等级航道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的综合评估工作统一由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跨越苏南运河、锡溧漕河等干线航道桥梁的隐患治理工作,按照上级突出重点的要求,由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后,移交各管养主体继续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跨越其他等级航道桥梁的隐患治理工作由各管养责任主体按照要求负责实施,治理完成后,由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组织对各管养主体的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相关已建、在建桥梁,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相关整治,按照本次专项行动要求治理到位后再移交相应管养主体。高新区、西太湖所辖跨等级航道桥梁的综合评估费用和隐患治理费用由各自承担。各镇所辖管养跨等级航道桥梁的综合评估费用由区级承担;各镇为管养主体实施的隐患治理费用,对验收考核达标的桥梁,按照审定金额,由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的资金补贴。由区级部门实施的隐患治理费用,在区级整治经费中列支。

(四)强化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施效果的督查指导,建立定期会办通报制度,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对各乡镇板块和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考核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1.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联络员名单表

2. 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要点

3. 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要点

4. 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

5. 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表

6. 常州市武进区等级航道一览表



附件1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联络员名单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络员

联系电话

邮箱

备注


附件2    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要点

桥梁管养单位对桥梁标志标识、净空尺度、防撞设施、抗撞性能情况开展自查,结合港航管养单位、交通执法机构通报的意见建议,提出自查结论。

一、自查内容

(一)标志标识

按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核查桥梁航标、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二)通航净空尺度

根据通航净空尺度最小值,核查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实际值是否满足最小值要求。通航净空尺度最小值可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文件中关于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代表船型、船队确定,桥区通航环境复杂的应按上述标准要求适当加大。

(三)桥梁防撞设施

对照桥梁设计文件、通航批复文件等要求,核查实际设置的防撞设施是否满足区段通航代表船型要求。

(四)桥梁抗撞性能

按船舶吨级初步核查桥梁抗撞性能。按照桥梁设计文件、通航批复文件等确定的防撞船舶吨级(无相关文件的老旧桥梁按建设时考虑的防撞船舶吨级),是否满足区段通航代表船型要求。

区段通航代表船型、船队的主尺度,应当符合《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规(2015)3号文发布)等要求。

对一孔跨过通航水域或一跨过河的桥梁,主要自查桥梁标志标识、通航净高和涉水桥墩的抗撞性能。

二、自查结论

提出桥梁标志标识、净空尺度、防撞设施、抗撞性能等方面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对存在通航净空尺度不满足区段通航代表船型要求、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撞设施、抗撞性能不足等问题的桥梁,要进一步开展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

桥梁管养单位要将自查结论,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附件3    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要点

委托相关专业单位综合分析桥区水域航道条件、通航环境和桥梁抗撞性能,提出综合评估报告。

一、基础调查

(一)桥梁情况

调查收集桥梁类型、孔跨式样、所在线路等级、通航技术参数批复、桥跨布置、通航孔桥跨式样和桥墩式样及数量、桥梁防撞设施、桥梁标志标识配布、基础类型和冲刷等情况。调查收集桥梁及防撞设施设计图纸和检测资料。

(二)航道情况

调查收集气象条件、航道设计和维护尺度、相关测图、航道通航条件、相邻涉水设施及周围环境、水上航标配布、不同时期(低水位、高水位期等)水位(潮位)变化、水流流速流向、航道规划、港口现状及规划和航运发展等情况。港航管养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三)船舶情况

调查收集桥梁所在河段船舶类型、吨位、装载情况、流量、AIS轨迹、过桥航速、船型尺度、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及险情等情况。

二、通航安全风险评估

(一)航道条件分析

1. 桥区航道条件分析。评估航道顺直程度、水流横向和纵向流速、桥轴线法线方向与航道水流流向交角等对通航安全的影响。

2. 通航净空尺度复核。按照相关通航标准计算桥梁通航净高和净宽要求,与实际通航净空尺度比对。

3. 涉水桥墩通航影响分析。分析桥墩布置对航道、船舶通航安全的影响。

(二)通航环境分析

1. 船舶交通流分析。分析不同年份和洪中枯期,通过桥梁所在河段的船舶日均流量,兼顾考虑船舶上下行、不同船舶类型、不同吨位的船舶数量,适当考虑“十四五”期的发展趋势。

2. 船舶通航秩序。根据桥梁所在河段船舶AIS轨迹、航路交汇等情况,分析桥区通航安全的适应性。

3. 相邻设施影响分析。分析桥区水域港口、码头、渡线、锚地等相邻设施对桥区通航安全的影响。

4. 船桥碰撞历史事故险情分析。分析近5年桥区水域发生的船桥碰撞事故及险情,包括事故数量、损伤程度、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碰撞位置以及后续采取的处置措施,险情数量、原因及处置情况,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抗撞性能验算

(一)确定抗撞性能标准

公路桥梁参照《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中桥梁船撞作用设防水准、桥梁结构抗船撞性能等级、桥梁构件抗船撞性能等级的确定方法综合确定抗撞性能标准,铁路、城市、管道等其他桥梁可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或《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确定。

(二)确定设防代表船型

公路桥梁按照《内河通航标准》《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等,结合桥区河段实际通航情况、区段通航代表船型和桥梁预期寿命,确定具体桥梁的设防代表船型。铁路、城市、管道等其他桥梁可按照本行业相应技术规范或参照上述相关技术规范确定。

(三)验算抗撞性能

公路桥梁按照《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相关方法验算,铁路、城市、管道等其他桥梁可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或《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相关方法验算。

四、评估结论

根据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分析,因桥施策,针对不同情况选取改善桥区航道条件、加强通航安全管理、加装主动预警装置、设置防撞设施、加固桥墩、改造桥梁等相应措施,提出桥梁防撞能力提升方案。

抗撞性能不满足要求的桥梁,应优先采取设置防撞设施、加固或改造桥梁等方式提升抗撞性能,难以设置防撞设施、加固或改造的桥梁,应加装主动预警装置,并由各有关部门加强现场管理。防撞设施需统筹考虑对桥梁自身和船舶安全的保护。

通航净空尺度不足的桥梁,应加装主动预警装置,并由各有关部门加强现场管理。

桥区航道维护尺度不达标的,应加强航道巡查,加大疏浚力度,仍不能达标的,应实施航道整治工程。

桥区水域通航环境复杂的,应加强现场巡航检查和通航秩序监管,并加强桥梁警示标志、桥涵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完善周边水域导助航设施,以便于船舶保持正确航道航行。

五、评估要求

(一)评估单位

综合评估中涉及航道、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应委托具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能力的专业单位开展,涉及桥梁抗撞性能验算及提升的内容应委托具备相应桥梁设计资质的单位开展。

(二)评估报告咨询评审

综合评估报告委托具备相应桥梁设计资质的单位牵头提出,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咨询评审,评审意见作为综合评估结论,各责任单位据此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附件4     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桥梁名称

桥梁管养单位(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

桥梁类型①

桥梁建设年份

所在航道及航段

通航净空高度/宽度②

桥梁防撞设施、标志标识是否需设置及实际情况③

桥区水域的导助航设施、标志标识是否需设置及实际情况④

桥梁抗撞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自查、评估或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⑤

隐患已通报的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

备注

1

奋壮桥

前黄镇人民政府

普通公路桥

2013

锡溧漕河

主孔7/70

主孔有/无导助航设施、警示标志、防撞桩;副孔有/无防撞设施。

是/否

是/否

例:①桥梁主孔没有防撞设施;②桥涵标缺失。

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填写示例

说明:①填写桥梁的类型:铁路桥、高速公路桥、普通公路桥、公路铁路两用桥、城市道路桥、其他桥梁;②填写桥梁主孔和副孔的通航净空高度、宽度;③填写桥梁主孔和副孔的防撞设施、标志标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④填写桥区水域导助航设施、标志标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⑤填写桥梁管养单位自查或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桥梁名称

桥梁管养单位(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

桥梁类型①

桥梁建设年份

所在航道及航段

通航净空高度/宽度②

桥梁防撞设施、标志标识是否需设置及实际情况③

桥区水域的导助航设施、标志标识是否需设置及实际情况④

桥梁抗撞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自查、评估或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⑤

安全隐患治理的部门或单位

安全隐患治理情况⑥

1

奋壮桥

前黄镇人民政府

普通公路桥

2013

锡溧漕河

主孔7/70

主孔有/无导助航设施、警示标志、防撞桩;副孔有/无防撞设施。

是/否

是/否

例:①桥梁主孔没有防撞设施;②桥涵标缺失。

前黄镇人民政府

说明:①填写桥梁的类型:铁路桥、高速公路桥、普通公路桥、公路铁路两用桥、城市道路桥、其他桥梁;②填写桥梁主孔和副孔的通航净空高度、宽度;③填写桥梁主孔和副孔的防撞设施、标志标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④填写桥区水域导助航设施、标志标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⑤填写桥梁管养单位自查或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⑥包括但不限于:加装主动预警装置、设置防撞设施、加固桥墩、改造桥梁、提升防撞能力、改善桥区航道条件、加强通航安全管理等措施。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常州市武进区等级航道一览表

序

航  道  名  称

起  讫  地  点

航道里程(km)

航道等级

涉及乡镇

号

现状

规划

1

锡溧漕河

五洞桥~欢塘桥

21.80

三级

三级

洛阳、雪堰,礼嘉、前黄

2

常宜线改线段

丫河口~新运河口

5.66

六级

六级

牛塘、南夏墅、前黄

3

常宜线

宣塘村~五洞桥

24.69

六级

六级

牛塘、南夏墅、前黄

4

常溧线

中干河口~丫河

28.02

六级

六级

牛塘、西湖、嘉泽、湟里

5

扁担河

新屋桥~徐虹桥

5.56

六级

六级

西湖、嘉泽

6

通尧线(郯村河)

友谊桥~港口

6.53

六级

六级

嘉泽

7

锡滏线

周渡桥~浒民桥

11.00

七级

六级

雪堰

8

雪堰河

锡滏线~锡溧漕河

4.86

七级

六级

雪堰

9

西流河

塘下头~戴溪

9.22

七级

六级

洛阳

10

雪堰河

周桥村~蝴蝶港口

8.28

七级


雪堰

11

万寿河

杨家村~太滆乡

9.00

七级


雪堰

12

太滆运河东段

胡公岸~仁庄桥

4.75

七级


雪堰

13

太滆运河西段

闸口桥~祝庄桥

11.32

七级


前黄

14

采菱港

四河口~河上塘桥

7.91

七级


湖塘

15

北干河

埝头村~滆湖口

9.55

七级


湟里

16

老锡溧漕河

祝庄桥~胡公岸

4

七级


前黄、雪堰、礼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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