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我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水平,按照《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8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0〕44号)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为净增9000人,实施对象为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现将2021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予以下达(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将继续纳入对各镇和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具体负责对各镇(开发区、街道)扩面完成情况的考核。
附件:2021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