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河湖和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于2020年组织实施了部分武进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名录如下:
永安河、采菱港、直湖港、长沟河、永胜河、大通河、东大河、遥观南枢纽、遥观北枢纽、马杭枢纽、长沟河枢纽、永安河闸。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